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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体育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5-09-14

 

根据《吉林大学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我院实施办法: 

一、推免原则 

总体原则: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以下简称《校推免工作办法》),开展本院的推免生工作和接受外校推免生工作。在具体的推免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对在推免生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者,要立即取消推免生初选资格,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组织领导 

依据《校推免工作办法》的规定,成立我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

(一)体育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雷

副组长:邹晓峰、张亚荣

成员:孙茹、吴哲、刘忠民、杨杰、郭玉莲、李丹

(二)体育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佘彦

成员:华景梅、刘巍、王赫谊、田轲、张艳慧

三、我院推免生名额 

我院2016年推免生名额8人

四、时间安排 

(一)9月5日—9日,学生申请。

(二)9月5日,教务办、学工办审核。

(三)9月11日确定参加推免生面试人员名单

(四)9月17日参加面试,笔试。 

(五)9月17日院内公示推荐名单

(六)9月19日 下午16:30前,学院确定推免生名单,向校教务处报送推荐材料。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免工作小组应确保推荐学生的质量和学生利益。 

(二)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推荐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推荐,认真评议,严格把关,透明公开。 

(三)因推荐名额有限,为保障广大同学利益,推免生资格一经确定,不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退出。申请推免的同学必须认真考虑,郑重作出书面承诺。 

(四)推免生候选人必须符合《校推免工作办法》的要求,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学生所学专业前1/4以内;

2、符合以下外语情况之一

(1)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2)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3)通过PETS—3级考试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推荐为免试生

  1、本人不自愿;

2、身体健康状况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

3、受过校规校纪或党、团组织纪律处分,以及学业预警、退学警告;

4、在考试中有过违纪、舞弊行为

5、拟于本科毕业后出国或就业

6、推免成绩中的课程出现过考试不及格

(六)综合测评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对应分数(占65%)+专业能力考试分数(占20%)+综合素质考核(占15%)。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考试及综合素质考核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成员名单、相关规定及评定标准报学校备案。

学院按照规定对申请及推荐同学进行综合测评、排序工作,对推荐材料认真审核,确定最终推免生名单,对推荐材料加盖学院公章,统一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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