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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10-11


为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21]310号)要求,结合我校《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2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标准和名额:

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体育学院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人。

二、参评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三、研究生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在研究生培养基础学制内。

四、 以下研究生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

(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二)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三)保留学籍的;

(四)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五、申请和评审

(一)申请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审批表》(详见附件),向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

1.《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基层单位”栏填写申请人所在院(所)全称,“攻读学位”栏填写博士或硕士,“学制”栏(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填写“五年制”(入学时间按当前所注册身份的入学时间填写),“申请理由”栏从课业成绩、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术竞赛、文化交流、德育素质、社会实践、公益服务等各方面进行阐述,“推荐意见”栏由申请人导师填写,“基层单位意见”栏由所在院(所)填写,“培养单位意见”栏将由学校填写;

2.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注:期刊类成果复印件需提供封面、封底(期刊版权页)、含作者文章的目录页、文章所在页;其他成果提供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二)评审程序

我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等评审材料报送至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评审方法

(1)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标准(总奖励分数按比例以百分制换算,其中课业成绩占比占比40%,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30%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占比30%,)

1、课业成绩(40%)

课业成绩占比40%,二年级取本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分,三年级计算研究生阶段考试成绩平均分。此外,考核课程不计入本学年选课成绩。本学年选课成绩为本学年应选课程成绩,少选课程则按照本学年应选课程数计算,开题成绩计入当年所选课程成绩。

2、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30%)

科研成果、科研获奖与运动成绩占比30%,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国家奖学金量化记分标准》,以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单项最高分数作为标准分,对学生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得分进行百分制化,之后得到的分数再计算其占比。

注:①在学术期刊(须有正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上发表论文(须正式出版,用稿通知、用稿证明不计);

②各类科研成果按第一作者或除本人导师外第一作者确定;所有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③科研成果的界定参照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执行;科研获奖指非体育运动赛会;

④全部科研成果、科研获奖及运动成绩均需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3、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30%)

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占比30%,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国家奖学金量化记分标准》,以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满分作为标准分,对学生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得分进行百分制化,之后得到的分数再计算其占比。

百分制化公式:学生百分制化分数=实际得分*100/标准分

(2)一年级全日制学生

对于新入学研究生,学院鼓励新入学研究生在读研期间努力积累科研及相关成果,入学后如科研及获奖情况确有取得突出成绩者按照二三年级评定标准计算。

六、本办法由吉林大学体育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申报流程如下:

10月11日——10月12日 申请人根据《奖学金量化评定标准》要求填写《参评成果及成绩登记表》并提交电子版至tyxy105105@163.com

10月13日 申请人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限1页A4纸;不得调整表格格式和大小;所有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字,不允许使用电子签名和姓名章《参评成果及成绩登记表》纸质版一份及成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至体育馆221办公室,原件查验后返回个人,复印件留存。

10月16日——10月26日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申报陈述,每人限时5分钟。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确定获奖名单后,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2023年10月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逄锦彩 裘 鹏

副主任委员:郭玉莲

委员:邹晓峰  孙 一   华景梅   杨 杰   刘 巍

          赵 扬   王紫萱   研究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