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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大学高水平足球队教练员竞聘的通知

      为了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高水平运动队的发展,调动专项体育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吉林大学体育竞赛成绩,根据前阶段各高水平项目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出勤、训练、比赛情况以及参赛运动队运动员组织情况,经商议,对足球队高水平教练组进行调整。

竞聘项目及名额分配:足球队教练员3名(总教练、男子足球队、女子足球队)。

一、聘任原则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范围内的各项体育运动队教练员聘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聘上岗原则

各运动队教练员聘任采取公开竞聘方式上岗,体育学院成立运动队教练员竞聘上岗考核小组,竞聘者首先通过竞聘资格审查参加竞聘演讲,通过竞聘上岗考核小组综合评分及民主测评方式选拔教练员。

(二)周期性原则

高水平运动队教练聘期按照省运会四年一个周期为原则,四年期满由竞聘上岗考核小组重新组织召开运动队教练员竞聘上岗;其他省运会竞赛项目运动队为临时组队(阳光组教练暂时相同,之后随经费和竞赛需要进行调整),教练员随竞赛任务临时聘用,组队、集训、参赛小周期。

(三)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原则

运动队教练员考核小组依据竞聘上岗考核成绩对教练员予以聘任。教练员一旦被聘任,由运动队教练员考核小组出具教练员聘书,聘期内的教练员须严格遵守《吉林大学运动队教练员考核管理办法》。

(四)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教练员应能够满足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注重实绩、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的基本要求,在完成训练及比赛任务的前提下,积极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及队员训练质量。

二、职责

(一)运动队教练员考核小组

负责各运动队教练员管理的全面工作:

1.组织聘任工作;

2.教练员日常工作的管理;

3.教练员考核工作。

(二)运动队教练员竞聘上岗考核小组

负责运动队教练员竞聘上岗全面工作:

1.制定竞聘方案;(包括发布通知、统计岗位、资格审查、竞聘前公示)

2.组织竞聘活动;

三、聘任条件

(一)体育学院全体在编教师。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运动队管理知识,专业相符或相近。

(三)具有认真严谨、踏实勤恳、任劳任怨的岗位工作态度和不计报酬甘于付出,为校争光的岗位工作热情;能担负起日常训练、比赛、早操、运动员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帮助等教练员岗位工作职责。

(四)最好具有在专项教练领域中一定的影响力,在专项训练、裁判以及社会化等综合资源平台利用上有一定的优势。

(五)了解所教练项目的前沿信息,以及队伍所处的赛事和赛制中各对手队伍的现状,能比较分析出所带领队伍的优势和劣势,并有针对的训练、比赛思路及合理的未来规划。

(六)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迅速接收和运用前沿有效的训练手段充实教练工作。

(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管理运动队的经验,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院下达的工作任务。

(八)政治思想素质高,群众基础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积极,执行力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九)与时俱进、善于学习,能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创新性地开展教学训练工作。

四、报名时间

20191126-1129日,逾期不候。

五、竞聘时间

20191130

六、报名方式

以姓名+竞聘岗位发送到邮箱:wangweihao@jlu.edu.cn

七、本管理办法由吉林大学运动队教练员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维浩18626651855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