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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常规)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0-09-21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我院实施办法:

一、推免原则

总体原则:严格按照《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校推免管理办法》),开展本院的推免生工作和接受外校推免生工作。在具体的推免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对在推免生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者,要立即取消推免生初选资格,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组织领导

根据《校推免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我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

(一)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裘鹏

副组长:孙一佟强

组员:田进刁振东李廷奎郭玉莲王宁董炜达

(二)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逄锦彩

组员:王祥全赵扬陈琼王新光刘阳王奇

三、我院推免生名额

我院2021年常规推免生名额13人。其中,按专业人数比例平均分配,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常规推免生名额为5人,运动训练专业常规推免生名额为8人。

四、时间安排

(一)9月21日前,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工作方案及细则,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二)9月23日前,符合常规推荐条件的学生报名,学院组织考核,确定参加考核的120%人选。

(三)9月27日前,组织常规推荐学生考核,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上报教务处名单,同时学院进行人选公示。

(四)10月5日前,上报学院推免生数据。并进行系统校验,修改错误信息等。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免工作小组应确保推荐学生的质量和学生利益。

(二)严格按照《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推荐,认真评议,严格把关,透明公开。

(三)因推荐名额有限,为保障广大同学利益,推免生资格一经确定,不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退出。申请推免的同学必须认真考虑,郑重作出书面承诺。

(四)推免生候选人必须符合《校推免管理办法》的要求,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学生所学专业前25%以内;

2、符合以下外语情况之一: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2)运动训练专业校内外语1-2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

(3)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

3、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军事教育(军事训练)不计入成绩排名,校选修课不计入成绩排名。申请常规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本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五)学院综合测评

1、符合常规推免资格条件的同学可以向学院申请参加学院综合评测。

2、学院按照学校下达推荐限额的120%有序确定推免生考核人选。

3、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合格者,按照推免成绩综合排名,依次推荐。考核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成员名单、相关规定及评定标准报学校备案。

学院按照规定对申请及推荐同学进行学院考核、排序工作,对推荐材料认真审核,确定最终推免生名单,对推荐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统一上报学校。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