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官方网站!
中文 |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体育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创新)工作细则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我院实施办法:

一、推免原则

总体原则:严格按照《吉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校推免管理办法》),开展本院的推免生工作和接受外校推免生工作。在具体的推免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对在推免生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者,要立即取消推免生初选资格,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组织领导

依据《校推免工作办法》的规定,成立我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

(一)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创新)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裘鹏

副组长:李廷奎

成员:田进、佟强、刁振东、王维浩、郭玉莲

记录员:孙健鹏

(二)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创新)推荐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逄锦彩

成员:王祥全、赵扬、陈琼、齐苗苗

三、我院推免生名额

我院2021年创新推免生名额9人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9月23日上午11:00前,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吉林大学创新推荐审批表》,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推荐,向体育学院报名,并提交创新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9月27日,召开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对学生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学院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通过情况下达相应名额。

(三)9月28日,学院组织创新推荐选拔工作答辩会,组织创新推荐学生考核,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同时学院进行人选公示。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免工作小组应确保推荐学生的质量和学生利益。

(二)严格按照《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关于推荐应届优秀高水平运动员“创新人才”推免生的工作办法》(附件1)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推荐,认真评议,严格把关,透明公开。

(三)因推荐名额有限,为保障广大同学利益,推免生资格一经确定,不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退出。申请推免的同学必须认真考虑,郑重作出书面承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推荐为免试生

1、本人不自愿;

2、身体健康状况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

3、受过校规校纪或党、团组织纪律处分,以及学业预警、退学警告;

4、在考试中有过违纪、舞弊行为

5、拟于本科毕业后出国或就业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