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培养的质量,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专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根据教育部、学校及学院有关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班主任的任职资格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对培养人才有高度责任心和事业心,熟悉学生所在专业的教学计划以及专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4.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二、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1.关心学生的思想成长,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2.指导学生开展学习活动。指导学生了解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等;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有针对性的选课;指导学生确立学习发展方向,进行相应的职业规划;指导学生开展各种课外学习。
3.关心学生生活和身心健康。熟悉并了解生活贫困生、学习困难生以及心理压力大的学生的情况,对上述学生进行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对学生进行择业观教育,指导学生择业、求职和就业。
4.加强与论文导师、实习导师、辅导员以及分管领导的联系,及时沟通有关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的各种信息,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班主任工作的具体要求
1.班主任应定期(每月)抽出时间与学生沟通,可以通过单独面谈、网络沟通、班会等形式经常与学生交流。
2.班主任应每学期应主动或者应邀参加学生活动不少于2次,听取学生集体活动的意见并加以指导,形成良好的班风。
3.班主任应主动发挥专业优势,指导本班学生开展学科竞赛、科研立项、科研论文创作等活动并有一定的成绩。
4.在班主任职责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班主任的管理办法
1.班主任工作是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备教学实践环节,符合条件的教师应主动参与这一工作。
2.学院成立班主任选聘工作组。班主任的聘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符合班主任任职资格的教师经自主报名或组织推荐纳入初选名单;进入初选名单的教师经班主任选聘工作组讨论,确定其是否被聘任;被聘任的班主任经班主任选聘工作组考量,确定其负责的班级。班主任任期至所负责班级学生毕业,无特殊情况中途不更换班主任。
3.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主要从指导学生的工作态度、指导方法的科学可行性、被指导学生的学业情况和学生对班主任的评价等方面综合评价班主任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不称职的班主任,学院可停止聘任。学院党政办公会委托学生工作办公室管理协调全院班主任工作。
4.班主任的待遇。对工作突出的班主任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给与奖励;经考核合格的班主任,按照每班每学期60学时的标准发给班主任工作经费。
本制度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开始执行。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2015年3月7日
附:体育学院2013级班主任名单
年级 班级 班主任
2013级 社体班 侯晓宇
2013级 排球班 邹晓峰
2013级 篮球班 袁 雷
2013级 田径班 刘忠民
2013级 小球班 佘 彦
体育学院2014级班主任名单
年级 班级 班主任
2014级 社体班 孙 茹、刘英伟
2014级 排球班 邹晓峰、刘 巍
2014级 篮球班 袁 雷、李光欣
2014级 田径班 刘忠民、国语歌
2014级 小球班 佘 彦、郑志彬
体育学院2015级班主任名单
年级 班级 班主任
2015级 社体一班 侯晓宇、裴晶晶
2015级 社体二班 孙 茹、任庆伟
2015级 田径班 刘忠民、董炜达
2015级 球类班 邹晓峰、陈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