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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基本条件
发布日期:2019-09-19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术道德高尚,治学态度严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有足够的时间在学校指导硕士研究生。

2.应为教师编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7周岁(博士研究生导师年龄不超过62岁)。

3.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具有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4.较好地完成了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5.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允许参加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

二、具体要求

1.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的教学或科研学术论文或D类及以上咨询报告1篇;获得国家级或部省级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以主编(限前两名)的形式出版1部学术专著、教材,对于再版或修订的著作,其内容修订比例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并提供重复率检测报告。2.近三年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科研项目1项,并具有到账可支配纵向研究经费1万元或横向研究经费2万元(含2万元)及以上的研究经费。

 

 

                                         体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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