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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2022-2023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3-10-27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 19号)及《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18] 23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标准、评定比例与基本条件

 (一)奖励范围及额度

    1.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础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名额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核拨指标执行,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人。

(二)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三)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的;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5)评审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二、评定标准

(一)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标准(按照学位类别分别评定:总奖励分数按比例以百分制换算,其中课业成绩占比50%,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占比30%,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占比20%,)

1、课业成绩(50%

课业成绩占比50%,二年级取本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分,三年级计算研究生阶段考试成绩平均分。此外,考核课程不计入本学年选课成绩。本学年选课成绩为本学年应选课程成绩,少选课程则按照本学年应选课程数计算,开题成绩计入当年所选课程成绩

2、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30%

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占比30%,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学业奖学金量化记分标准》,以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单项最高分数作为标准分对学生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得分进行百分制化,得到的分数再计算其占比。

注:在学术期刊(须有正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上发表论文(须正式出版,用稿通知、用稿证明不计);

各类科研成果按第一作者或除本人导师外第一作者确定;

所有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科研成果的界定参照吉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及科研院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执行;

3、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20%

    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占比20%,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学业奖学金量化记分标准》,以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满分作为标准分对学生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得分进行百分制化,得到的分数再计算其占比。

百分制化公式:学生百分制化分数=实际得分*100/标准分

 (二)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标准(按照学位类别分别评定)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先,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发放,发完为止。

、名额分配

     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核拨指标,各年级2022-2023年体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年级

名额

学硕

专硕

2021

8

0

2022

9

9

2023

11

15

 

 

四、评选程

1)申请同学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jlu.edu.cn/),在申请“学业奖学金”模块中进行网上申请;

2提交申请的研究生填写《参评成果及成绩登记表》,评分表及相应佐证材料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3)学院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4)研究生办公室将参评人选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查评定,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五、日程安排

11027-29日,学生网上申报,研究生将《参评成果及成绩登记表》电子版(excel表格)以“姓名+学业”命名发送至tyxy105105@163.com

21030日,将纸质版《参评成果及成绩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1031--113,将参评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定,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20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