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以及《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评奖评优等级的设定及奖励额度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
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
2.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中,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30%。
3.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8%。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参加评奖评优:
1、档案没有转入学校的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
3、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合格;
4、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
5、(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17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
三、研究生申请参加评奖评优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同等条件下,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者优先。
6.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优秀研究生,评定标准(总奖励分数按比例以百分制换算,其中课业成绩占比40%,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占比40%,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占比20%,)
1、课业成绩(40%)
课业成绩占比40%,二年级取本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分,三年级计算研究生阶段考试成绩平均分。此外,考核课程不计入本学年选课成绩。本学年选课成绩为本学年应选课程成绩,少选课程则按照本学年应选课程数计算,开题成绩计入当年所选课程成绩。
2、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40%)
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占比40%,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学业奖学金量化记分标准》,以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单项最高分数作为标准分,对学生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得分进行百分制化,之后得到的分数再计算其占比。
注:①在学术期刊(须有正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上发表论文(须正式出版,用稿通知、用稿证明不计);
②各类科研成果按第一作者或除本人导师外第一作者确定;
③所有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④科研成果的界定参照社会科学处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执行;
3、德育表现(20%)
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占比20%,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学业奖学金量化记分标准》,以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满分作为标准分,对学生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得分进行百分制化,之后得到的分数再计算其占比。
注:百分制化公式为学生百分制化分数=实际得分*100/标准分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
4.身心健康;
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四、申请程序
1. 9月25日—9月27日
将《参评成果及成绩登记表电子版》(excel表格)以“姓名+登记表”命名发送至邮箱tyxy105105@163.com
*《参评成果登记表》中成果务必按类别填入,标明成果产生时间、名称等内容,参照《吉林大学体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量化记分标准》初步赋分,标明每项成果自赋分值,按时提交;
2. 9月29日
将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纸质版复印件交至体育馆205办公室(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留存):
以下佐证材料需为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产生:
(1)期刊原件及期刊封面、封底、含作者文章的目录页、文章所在页扫描件
(2)立项通知或公示
(3)获奖证书扫描件
(4)志愿服务证明材料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
3. 10月8日--10日
在系统(yjs.jlu.edu.cn)提交申请,按个人情况直接提交一等/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
4. 10月10日--10月17日
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定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学生上报材料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评定,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