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官方网站!
中文 |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工作 > 规章制度
体育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7-11-04

以相近学科或课程组成的教研室,应完成以下任务:

一、认真贯彻和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根据学院领导的要求统筹安排及组织实施教学、科研、教师培养、实验室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三、负责本教研室所属课程的开设,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理论的研究,探索教学改革的途径和方法,检查教学质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和推进课程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四、组织本教研室的考核、评优,协助院长进行教师的聘任、签订任务书,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