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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2021-2022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10-19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24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5)评审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三、评定标准

(一)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标准(总奖励分数按比例以百分制换算,其中课业成绩占比50%,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占比30%,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占比20%,)

1、课业成绩(50%

课业成绩占比50%,二年级取本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分,三年级计算研究生阶段考试成绩平均分。此外,考核课程不计入本学年选课成绩。本学年选课成绩为本学年应选课程成绩,少选课程则按照本学年应选课程数计算,开题成绩计入当年所选课程成绩

2、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30%

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占比30%,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学业奖学金量化记分标准》,以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单项最高分数作为标准分,对学生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得分进行百分制化,之后得到的分数再计算其占比。

注:在学术期刊(须有正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上发表论文(须正式出版,用稿通知、用稿证明不计);

各类科研成果按第一作者或除本人导师外第一作者确定;

所有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科研成果的界定参照社会科学处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执行;

3、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20%

   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占比20%,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学业奖学金量化记分标准》,以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满分作为标准分,对学生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得分进行百分制化,之后得到的分数再计算其占比。

百分制化公式:学生百分制化分数=实际得分*100/标准分

(二)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标准

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评定,推免生优先,推免生按成绩排序,顺序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年级研究生人数的40%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确定各年级分配名额,2021-2022年学校下拨至体育学院学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年级

名额

2020

8

2021

15

2022

17


五、评选程序

1)申请同学登录“yjs.jlu.edu.cn”进行网上申请并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提交申请的研究生填写《参评成果及成绩登记表》,评分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填好后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3)学院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4)研究生办公室按照得分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初评人选;

5)研究生办公室将初评人选名单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六、日程安排

11018--1021,学生网上申报,研究生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并以“姓名+学业”命名发送至tyxy105105@163.com,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1. 参评成果及成绩登记表电子版excel表格

2. 相关佐证材料按一定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统一提交注意仔细看量化评定标准

3. 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解封后统一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1022--1028,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初评,初评人选名单上报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31029--114,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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