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10月24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名额作废(已办理绿色通道的新生除外);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3)保留学籍的;
(4)受纪律处分仍在处分期的;
(5)评审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三、评定标准
(一)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标准(总奖励分数按比例以百分制换算,其中课业成绩占比50%,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占比30%,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占比20%,)
1、课业成绩(50%)
课业成绩占比50%,二年级取本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分,三年级计算研究生阶段考试成绩平均分。此外,考核课程不计入本学年选课成绩。本学年选课成绩为本学年应选课程成绩,少选课程则按照本学年应选课程数计算,开题成绩计入当年所选课程成绩。
2、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30%)
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占比30%,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学业奖学金量化记分标准》,以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单项最高分数作为标准分,对学生科研成果与运动成绩得分进行百分制化,之后得到的分数再计算其占比。
注:①在学术期刊(须有正规刊号,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可查)上发表论文(须正式出版,用稿通知、用稿证明不计);
②各类科研成果按第一作者或除本人导师外第一作者确定;
③所有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吉林大学;
④科研成果的界定参照社会科学处科研成果认定办法执行;
3、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20%)
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占比20%,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件《吉林大学体育学院学业奖学金量化记分标准》,以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满分作为标准分,对学生综合表现与德育表现得分进行百分制化,之后得到的分数再计算其占比。
百分制化公式:学生百分制化分数=实际得分*100/标准分
(二)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标准
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评定,推免生优先,推免生按成绩排序,顺序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年级研究生人数的40%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确定各年级分配名额,2021-2022学年学校下拨至体育学院学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年级 |
名额 |
2020级 |
8 |
2021级 |
15 |
2022级 |
17 |
五、评选程序
(1)申请同学登录“yjs.jlu.edu.cn”进行网上申请,并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提交申请的研究生填写《参评成果及成绩登记表》,评分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填好后交至研究生办公室;
(3)学院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4)研究生办公室按照得分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初评人选;
(5)研究生办公室将初评人选名单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六、日程安排
(1)10月18日--10月21日,学生网上申报,研究生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并以“姓名+学业”命名发送至tyxy105105@163.com,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1. 《参评成果及成绩登记表》电子版(excel表格)
2. 相关佐证材料按一定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统一提交(注意仔细看量化评定标准)
3. 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解封后统一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10月22日--10月28日,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初评,初评人选名单上报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
(3)10月29日--11月4日,获奖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