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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5-12-27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教师更加专注教育教学,高质量完成课程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特进行年度优秀教学奖的评选工作。

    一、参评资格条件

    1、评选的教师要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师德修养好,敬业爱岗,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为人师表。

    2、评选的教师要认真完成本学年的教学工作量,必须为学年教学中无请假,校区例会,备课,提高全勤或有突出教学贡献,教学获奖的教师。

    3、评选的教师要在教学工作中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优秀。

    4、评选的教师要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学院,校区工作安排,主动为校区,学院做好事,积极为学院管理与发展献计献策。

    二、评选办法

    优秀教学奖的评选由各校区成立领导小组(由校区主任、书记、教学秘书等组成)在充分征求校区教工意见的基础上向学院教学委员会提名推荐,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通过。要求各校区在评选过程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优秀教学奖重点向在教学中有突出贡献或在教学一线默默奉献的全勤教师倾斜。

                                   


吉林大学体育学院

2015年12月27日